从2016年3月1日起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正式实施,作为中国首部反家暴法,该法律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,为遭受家暴之苦的受害人提供了有力保护。家暴成为全社会以及国家法律都关注的一个焦点。就在昨天即2016年10月13日,一起残忍的家暴杀妻案件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,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牛某提起公诉。反家暴法将在这个讨回公道的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。
女子遭受家暴多年躲到上海,被丈夫找到当街砍死。来自河南的牛某和妻子张某在当地以务农为生,虽然结婚30多年,但夫妻感情非常紧张,2012年张某不堪忍受牛某严重的家庭暴力,独自离家来到上海投奔在这里生活的女儿。妻子的离家出走让牛某感到很没面子,他曾想打听妻子身处何处,却被儿女挡了回来,怕父亲找到母亲后又是拳打脚踢。
2016年3月,牛某在老家找到了儿子的一张读书证,上面写着上海奉贤四团镇的地址,牛某猜想妻子或许身处上海,便于3月17日乘坐火车赶来上海寻妻。3月20日11时许,牛某在奉贤四团镇基督教堂附近找到了张某,提出希望妻子跟他回家。张某不愿意,牛某便尾随其前往集贸市场买菜。在一家草莓摊前,张某准备买草莓,牛某正替她付款时,张某一人独自离开,跑到附近一家猪肉摊位前,和肉摊老板说了几句话,便坐进了店里。
(女子躲家暴被丈夫当街砍死,残忍至极)
据肉摊老板的证词反映,张某是住在他家楼上的邻居,事发当日她称自己被人尾随,想要进店避避风头,于是肉摊老板便让她坐进去,“后来有个自称是她老公的人过来,说要让她回去,她不肯,两人僵持了好久。”牛某在庭上供述,在肉摊处,他想要吃刚买的草莓,张某不让他吃。“我说这是我掏钱买的,老婆说她也能买得起;然后我觉得她不讲理,就说要砍死她,她就说你砍吧。”听完这句话,牛某便抄起了肉摊砧板上的剁骨刀向张某面部砍去。
据目击证人透露,当时牛某左手摁住张某头部使其脸部朝上,右手用力将砍刀对着张某的脸部砍切数刀。先是小跑出去后,牛某又折返回来,再次拿起肉摊上的菜刀对着张某一顿狂砍。最终,被害人张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,经鉴定,张某系生前被他人用锐器砍切面部、颈部等处造成左颈内静脉破裂等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。同日,牛某在逃跑途中被警方抓获。
在法庭上,公诉人讯问牛某为何要致妻子张某于死地。牛某称:“我老婆多年前离家出走,我认为她在外面有外遇。我拿起刀的时候,想到她之前在家里有作风问题,就砍了下去。”可当公诉人质疑他有何证据时,牛某称,“她手机里有和其他人的通话记录。”根据牛某女儿的证词显示,父亲牛某长期对母亲张某实施严重的家庭暴力。“爸爸一直打骂妈妈,往死里打,我常常看到妈妈被打得鼻青脸肿,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哭。有时候甚至将妈妈妈打进了医院,大小便失禁,下肢失去知觉。”牛某的女儿称,家里的农活都是母亲操持,由于母亲信奉基督教,父亲认为母亲不干农活,是在浪费时间。
而根据相关医疗结构出具的手术材料证明,过去牛某对张某实施殴打时,甚至曾将张某腹中胎儿打死。面对这一系列指控,牛某在法庭上一概否认,他并不承认自己对妻子长期实施家庭暴力,只表示:“就推搡过一次,挥了下拳头”。其他最多也就吵闹而已。对于这起家暴案件,法庭将择日作出一审宣判。
看到这样残忍的家暴行为,相信很多人都会觉得残忍至极,从1995年中国首部《中国妇女发展纲要》中第一次提出“坚决制止家庭暴力”,到最终的专门法律出台,反家暴立法酝酿筹备了20余年。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法明确了家暴范围,即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、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、精神等侵害行为。值得注意的是,反家暴法还强调,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,也参照该法规定执行,这意味着“同居暴力”也纳入其中。遭遇家暴,希望大家都能勇敢的站起来,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及人身安全,希望不要再有家庭暴力造成的悲剧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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